一、签证申请须知
1. 自2014年4月26日起,中国公民持外交、公务护照可免签入境俄罗斯,持公务普通和普通护照需提前申办签证。
2. 多次签证自第一次入境之日起每180天内,在俄罗斯一次或几次停留的时间不可超过90天。
3. 其他俄罗斯机关签发的签证,不予延期。
4. 除如因故未领到签证之外,外交部、移民局和公司邀请函原件不予退还。
5. 如签证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不办理签证。
6. 如需要,可能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或面试。
7. 如几人被同时邀请,则每位申请人均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文件。
8. 申请人应本人来送取签证或提供公证过的委托书。
9. 中俄双方已经签署了团队旅游互免签证协议,中国公民通过团队赴俄旅游可免办签证。
10. 签证申请时,需一次性支付全部签证费用。如因故未领到签证,将不予退还所交签证费用。
11. 申请特急签证时间: 9:00至11:00 。
12. 签证咨询热线: 010-65321267 ,65321991。
1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 14:00至18:00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俄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陆俄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信息。通过俄外交部领事司网站用俄文或英文填写并打印签证申请表(http://visa.kdmid.ru)。
3. 准备签证申请所需资料,包括原件、公证或领事认证等资料。
4.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并签字。
5. 签证申请人依居住地按使领馆工作辖区确定递交申请的使领馆。
6. 携带签证申请材料并缴纳签证费后,办理签证申请手续。
7. 等候审理或补充材料。
8.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俄罗斯驻华使领馆签证处联系。
三、签证申请所需资料
1. 商务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应回答表内所有的问题),申请多次签证必填补充信息表 。
5) 国内派出单位的介绍信或工作证。
6) 邀请信。
注:对于执行国家或部门间合作人员以及从事商务、科学、文化、体育及校际交流人员,如2014年4月26日以后申办赴俄签证,凭26日以后签发的邀请函无须办理“黄卡”或提供返签号
2. 旅游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
4) 俄罗斯旅行社签发的确认接待外国旅游者的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
5) 俄罗斯旅行社签发的酒店订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6) 往返机票的复印件。
3. 工作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
4) 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5) 俄罗斯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 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劳动许可证及其复印件。
7) 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书、艾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
8) 外派劳动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4. 代表处(工作)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cm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
4) 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5) 国外单位驻俄罗斯代表处的有效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
6) 国外单位驻俄罗斯代表处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7) 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书、艾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
5. 留学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cm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
4) 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5) 俄罗斯邀请学院(大学)的有效邀请函原件及其复印件。
6) 申请人与该学院(大学)的有效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7) 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8) 证明有足够支付能力的银行存款证明(如是父母的账户必要提供户口本证明亲属关系)。
9) 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书、艾滋病检疫报告(如在俄罗斯停留的时间超过90天)。
10) 18岁以下的孩子应提供父母同意的公证件。
6. 因私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2) 1张照片(3.5 cm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整,多次签证必须填补充信息。
4) 俄罗斯移民局签发的邀请函原件。
7. 过境签证
1) 有效护照及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
2) 1张照片(3.5 cm x 4.5cm)。
3) 签证申请表。
4) 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
5) 经俄罗斯到第三国的全程票。
四、 签证、认证信息
1. 入境签证:俄方依据签证申请要求签发相应的入境签证。
2. 过境签证:凡经过俄前往第三国者,持联程机票不出机场且停留不超过24小时,可免办签证,超过24小时,应办过境签证。
3. 认证
1) 需俄文或英文译文。
2) 须附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
3) 黑龙江、吉林、辽宁出具的文书送驻沈阳总领馆认证。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上海总领馆认证。港、澳地区出具的文书送驻香港总领馆认证。
4) 不认证护照和商业单据。
5) 商业文件、授权书等须有签字、盖章及签署日期。
6) 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五、 俄罗斯驻华使领馆信息
俄驻华大使馆
地址:东直门北中街4号
电话:010-65322051、65321381、65321291、65321267(领事处)
传真:010-65324851(使馆),65324853(领事处)。
网址:www.russia.org.cn
电子邮箱:embassy@russia.org.cn
商务代表处:马杓胡同甲27号
电话:010-65322201、65322181 传真:010-65325398
电子邮箱:russtorg@public.bta.net.cn
网址:www.russchinatrade.ru。
俄罗斯驻沈阳总领事馆
领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1号
电话:024-23223927 传真:024-23223907
俄罗斯驻广州总领事馆
领区:广东、福建、海南、云南、江西、广西
地址:广州珠江新城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26楼A单元 邮编:510623
电话:020-85185001、85185002、85185003
传真:020-85185099(办公室) 020-85185088(领事处)。
俄罗斯驻上海总领事馆
领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
地址:上海市黄浦路20号
电话:021-63242682 传真:021-63069982
俄罗斯驻香港总领事馆
领区:香港、澳门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30号新鸿基中心21楼2106-23室
电话:852-28777188, 852-28775024
传真:852-28777166
注意:以上材料更新至2014年4月21日,仅供参考,具体请以驻华使馆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