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签证申请指南
1. 持普通护照中国公民须在入境前向马驻华使馆申办签证。
2. 对于未持马签证的第三国公民,持统一有效的C类多次申根签证且签证有效期比在马预计停留期超出5天以上,同时持合法有效旅行证件、提供旅行目的相关文件和保险、未被马列入禁止入境名单且不危害马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可免办签证入境,但每次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5天,6个月内入境总停留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此规定将在马加入欧盟后废止)。
3. 必须购买涵盖整个旅行期间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其中医疗、医疗救援保额至少3万欧元。
4. 申请人须本人递交签证申请。
5. 如被拒签,不退签证费,但可以申诉。
二、 签证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人确定赴马其顿的目的和行程计划。
2. 登陆马其顿驻华大使馆官方网站,浏览签证信息。下载签证申请表和签证申请所需材料清单。
3. 准备签证阶段
1) 需要公证、认证的材料。
2) 第三方提供的材料。如银行存款或银行帐单。
3) 用英文或德文(大写)填写签证申请表,并签名。
4) 其他材料。如护照和复印件、照片等。
4. 签证申请人本人携带签证申请表和有关材料到马其顿驻华使馆递交签证申请,交纳签证费。
5. 等候审核结果或补充资料。
6. 领取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三、 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 短期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 马方邀请函(要求公证)。
2) 酒店预定单。
3) 机票预定单。
4) 停留期间所需生活费用的银行凭证。
5) 旅游保险。
6) 申请表。
7) 有效护照复印件。
8) 两张白底近期护照照片,照片尺寸3.5x4.5cm。
2. 长期(D类)签证申请所需材料
1) 留学或研究学者的申请
⑴ 签证申请表。
⑵ 马教育机构出具的证明。
⑶ 提供语言能力证明或相关教育机构语言课程的登记证明。
⑷ 财力证明。
⑸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⑹ 在马临时居住许可。
⑺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⑻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⑼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无未决诉讼证明。
⑽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⑾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2) 参与国际学生交换计划的申请
⑴ 签证申请表。
⑵ 证明申请人拥有独立生活能力。
⑶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⑷ 证明申请人的年龄在16岁到26岁之间。
⑸ 由居住地教育机构颁发的证明(该机构须有权批准国际交换学生协议,该协议被接收国所承认,且能证明申请人具备国际交换学生的资格。)。
⑹ 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Mol)。
⑺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⑻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⑼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无未决诉讼证明。
⑽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⑾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
3) 专业化、 职业教育或实习培训为目的的申请
⑴ 申请签证。
⑵ 证明申请人拥有独立生活能力。
⑶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⑷ 证书由主管机构或法人。由法人或合法机构证明。
⑸ 职业教育或实习培训具体时间的项目证明。
⑹ 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要求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Mol)。
⑺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⑻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⑼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申请人无未决诉讼证明。
⑽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⑾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4) 科学研究为目的的申请
⑴ 申请签证。
⑵ 证明申请人有在当地生活的财力。
⑶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⑷ 提供与马官方注册并认可的科研机构所签订的科研合同。
⑸ 研究项目的资金证明。
⑹ 学历证书的副本(学士或硕士及其他) 。
⑺ 由科教部事先颁发的认可证明。
⑻ 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Mol)。
⑼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⑽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⑾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无未决诉讼证明。
⑿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⒀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5) 治疗为目的申请签证
⑴ 提供医疗费用由申请人本人或其所属国支付的证明。
⑵ 由马方卫生机构出具的票据:表明治疗的具体时间以及康复治疗可能需要的时间。
⑶ 确保接受有关治疗的申请人对马本国公民不具伤害力。
⑷ 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要求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 Mol)。
⑸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⑹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⑺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无未决诉讼证明。
⑻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⑼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6) 家庭团聚为目的申请
⑴ 证明申请人有在当地生活的财力。
⑵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⑶ 家庭关系证明。
⑷ 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要求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Mol)。
⑸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⑹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⑺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申请人无未决诉讼证明。
⑻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⑼ 白色背景的彩色照片3.5x4.5cm。
7) 志愿者签证申请
⑴ 证明申请人有在当地生活的财力。
⑵ 证明申请人有足够的经济能力。
⑶ 申请人的住宿证明或住宿担保。
⑷ 提供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要求获得或延长在马临时居住的许可)(表格2,Mol)。
⑸ 健康保险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成马其顿语)。
⑹ 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居住国的相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必须由一个法院委任的译者翻译到马其顿语。
⑺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现居国出示的申请人无未决诉讼证明。
⑻ 护照或旅行文件的有效期应比计划在马停留时间至少长3个月。
⑼ 提供申请人和马方志愿者组织签署的志愿服务合同。
⑽ 具体志愿服务项目。
⑾ 马方劳动和社会政策部的同意书。
⑿ 白色背景的彩色护照照片3.5x4.5cm。
四、 签证、认证信息
1. 入境签证:马方根据签证申请要求签发给相应有效期和停留期的入境签证。
五、 马其顿驻华使领馆信息
马其顿驻华大使馆
地址:北京市三里屯外交公寓1-32
电话:010-65327846 传真:010-65327847
电子邮箱:beijing@mfa.gov.mk(同时为签证咨询信箱)
网站:http://www.missions.gov.mk/beijing/en
办公时间:9:30-12:00





